
法律主观:
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便是人们时常听说的“ 廉租房 ”。那么,申请廉租房有什么条件吗?今天, 网 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中国廉租房的现状 随着 廉租房政策 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人们的了解逐渐深入,在认识到廉租房政策在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上取得了一些成效,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已有512个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总数的77.9%;全国累计有54.7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房政策改善了住房条件,其中,领取租赁 住房补贴 的家庭16.7万户,实物配租的家庭7.7万户,租金核减的家庭27.9万户,其他方式改善居住条件的家庭2.4万户。同样,以2006年年底为限,全国累计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为70.8亿元,仅当年一年就达到23.4亿元,占1999年以来累计筹集资金的13。全国人均住房面积从1993年的17.8平方米增加到的28平方米。 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廉租房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 公房 等。 二、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 常住户口 ;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 赡养 、 扶养 或 抚养 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三、不得申请廉租房的限制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 离婚 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 拆迁 人,在 拆迁补偿 中已按《 石家庄 市城市 房屋拆迁 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 户口 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小编认为,通过 廉租房申请条件 可以看出,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给对象,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廉租房无 继承权 。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条件和保障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等有关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维修费、管理费二项因素构成。单位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
公共租赁住房简称为公租房,具有福利性质,因此要求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下面的条件:
1、在东营市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没有达到东营市规定的标准;
2、收入达标;
3、在本市工作达到行业规定年限。
同时要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聊城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
2、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具有本市户籍且实践在本市寓居,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奉养、扶养或抚育联系3、家庭成员不具有任何自有方式的住宅和建房用地;
4、家庭成员含60周岁以上白叟或中重度残疾人或要点优抚对象。
深圳市廉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家庭,于每年规定时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工作站收到廉租住宅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
3、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自有私房状况进行审阅,出具审阅定见后,将悉数申请材料送交区民政部分;
4、区民政部分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员、低日子保证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不是归于要点优抚对象进行审阅;
5、区住宅保证管理部分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不是购租政策性住宅的状况进行审阅,出具审阅定见,并将悉数申请材料送交市房地产权属挂号部分;
6、市房地产权属挂号部分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不是具有商品房的状况进行审阅,出具审阅定见,并将悉数申请材料送交区住宅保证管理部分;
7、经审阅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住宅保证管理部分在3个工作日内交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或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8、凭身份证和合同处理入住手续,区住宅保证管理部分按月收取房租。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一、东营廉租房申请流程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核定表》按统一格式印制,见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二、所需材料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二)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三)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四)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五)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六)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公共租赁住房简称为公租房,具有福利性质,因此要求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下面的条件:
1、在东营市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没有达到东营市规定的标准;
2、收入达标;
3、在本市工作达到行业规定年限。
同时要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1、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各区办事处按本办法规定受理申请。
3、初审和公示:
各区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居委会应配合调查、核实。
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应当同时组织公示。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书面向所在区办事处提出,各区办事处应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房委办。
4、复核:
市房委办自收件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交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应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市房委办。
5、核准和公示:
市房委办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书面向市房委办提出异议,市房委办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委办向申请人发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核准通知并予以公告,按核准的方式进入轮候。
6、安置:
市房委办根据房源情况,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安置通知。
采取实物配租安置的家庭不服从安置住房的,可采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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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东营公房拆迁补偿标准,东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内容审核:李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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