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家母拆迁补偿标准,子女是否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亲家母拆迁补偿标准,子女是否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亲家母拆迁补偿标准,亲家母之间有没有赡养义务

一、亲家母之间有没有赡养义务

亲家母之间没有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主要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规定明确了赡养义务的主体是成年子女,而亲家母之间并不属于这种关系,因此她们之间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此外,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了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在特定情况下对未成年弟、妹的扶养义务,以及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的扶养义务,但这并不适用于亲家母之间的关系。

综上所述,亲家母之间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她们之间的互助和支持可能更多是基于亲情和道义,而非法律义务。

二、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被赡养老人需年满60周岁,成年子女才对其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

具体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我国是一个具有传统美德的国家,历来以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互相帮助等为美德,其中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任意放弃,它不以子女是否与父母订立某种协议为前提,子女也不得以订立了不赡养协议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案情】 陈某54岁,育有一儿一女,儿子文某男尚未成家,女儿文某女已结婚,陈某因患乳腺癌花费几十万元医疗费,且还需药物治疗。

陈某患病后无法劳动,没有工作,陈某的丈夫文某系残疾人,经济收入低,陈某家庭因其患病导致负债累累,因此被评定为低保户。

陈某女儿文某女以陈某未满60周岁,不是老年人,且按照习俗女儿可以不用赡养父母为由,拒绝给付赡养费。

【分歧】对于陈某未满60周岁,能否向子女主张赡养费,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才有权要求子女赡养,陈某年仅54岁,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第二种观点认为,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故陈某有权向女儿主张赡养费。

【管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主要理由如下: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但并非父母只有成为老年人才有权要求子女赡养。

赡养人义务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三、子女是否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法律分析:

子女有赡养的义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

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四、不是亲生有没有赡养义务

法律分析:

父母与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的,即使是非亲生子女,也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注: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五、父母几岁子女才有赡养的义务

被赡养老人需年满60周岁,成年子女才对其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

具体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我国是一个具有传统美德的国家,历来以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互相帮助等为美德,其中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任意放弃,它不以子女是否与父母订立某种协议为前提,子女也不得以订立了不赡养协议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案情】 陈某54岁,育有一儿一女,儿子文某男尚未成家,女儿文某女已结婚,陈某因患乳腺癌花费几十万元医疗费,且还需药物治疗。

陈某患病后无法劳动,没有工作,陈某的丈夫文某系残疾人,经济收入低,陈某家庭因其患病导致负债累累,因此被评定为低保户。

陈某女儿文某女以陈某未满60周岁,不是老年人,且按照习俗女儿可以不用赡养父母为由,拒绝给付赡养费。

【分歧】对于陈某未满60周岁,能否向子女主张赡养费,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才有权要求子女赡养,陈某年仅54岁,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第二种观点认为,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故陈某有权向女儿主张赡养费。

【管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主要理由如下: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但并非父母只有成为老年人才有权要求子女赡养。

赡养人义务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六、不是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具体如下:

1、只要是子女就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该平等地享有权利,同时也应该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也不会因为女儿出嫁而取消赡养父母的义务;

2、子女成年后,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应当按时向父母给付赡养费,即使是女儿,在父母需要赡养的时候,也应当向父母给付赡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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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冯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