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村河南拆迁补偿标准,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标准

张村河南拆迁补偿标准,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标准

张村河南拆迁补偿标准,2021年孟津首批拆迁村名单

一、2021年孟津首批拆迁村名单

2021年孟津首批拆迁村名单如下:

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四至范围,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四至范围,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四至范围,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四至范围,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孟津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如下:

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一公顷,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一公顷;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3、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二、孟津计划搬迁村有哪些

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孟津征地补偿安置标准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3、货币安置。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4、社会保障安置。

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579.9526万元,按要求存入我县指定帐户。

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拆迁安置。

该地块涉及拆迁,孟津县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孟津县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孟津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

(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

(5)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

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

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

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

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法律依据:《孟津县县城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孟政[2009]18号)

四、孟津县哪些村准备搬迁

法律分析:

经调查,目前瀍沟村正在拆迁,年前先拆入村道路两侧50米范围,春节之后启动包括八队在内整村拆迁。

起步区涉及搬迁村;

三台镇申明亭、大北头、新庄窠、山西村、狮子村、店上村、张村、来城、崔公堤、朱公堤。

大王镇中六,南六,张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的标准

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孟津征地补偿安置标准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3、货币安置。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4、社会保障安置。

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579.9526万元,按要求存入我县指定帐户。

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拆迁安置。

该地块涉及拆迁,孟津县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六、洛阳市孟津县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张村河拆迁近况

2、张庄村拆迁

3、张庄拆迁补偿

4、张村河南岸规划变更

5、张村啥时候拆

6、河南张村镇

7、郑州张庄拆迁

8、张村河改造

9、张村二期拆迁

10、张村什么时候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张村河南拆迁补偿标准,2021年孟津首批拆迁村名单”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张村河南拆迁补偿标准,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的标准

内容审核:张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