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政策近期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政策近期更新
(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了惩治毁林开垦和乱占滥用林地的犯罪,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修改为: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推荐相关政策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
#刑法修正案2
#刑法修正案二全文
#刑法修正案二内容概括
#《刑法》修正案
#刑法修正案二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全文
内容审核:崔庆日律师
政策来源: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