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政策近期更新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政策近期更新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二条的理解。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二条内容如下:
本条例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1988年7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同时废止。
主旨
本条规定了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施行生效时间和原《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废止时间,包含以下几点:
释义和理解
1、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施行的生效时间为2004年10月1日;
2、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施行前有关军人伤亡抚恤、补助和优待的规定与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不符的,以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准;
3、明确宣布1988年7月18日国务院第2号令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同时废止。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推荐相关政策话题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52条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20新五十五条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第五十一条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5
#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释义pdf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修订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六条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49条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释义电子版
内容审核:刘晓蕾律师
政策来源:政府网-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52条

